雲林地檢署表示,檢調單位在選前就收到許百芳涉嫌期約賄選情資,昨天發動搜索,帶回許百芳及25名樁腳及里長,除了許百芳之外,其餘人士於訊後請回。
檢方指出,許百芳涉嫌向部分里長及樁腳期約,承諾只要拉到選票就給新台幣1萬元,雖然錢並未發出,但有部分證人向檢調承認雙方有約定,已構成期約賄選要件。
儘管許百芳矢口否認,但檢方昨天深夜仍以有逃亡及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今天凌晨獲地方法院裁准。
許百芳為斗六市民代表會主席,今年7月間曾因當街辱罵尋求連任的斗六市長謝淑亞而掀起一陣風波。
今年11月底,許百芳質疑謝淑亞等人散播不實言論,控告謝淑亞等人違反選罷法及加重毀謗罪嫌,但謝淑亞陣營表示並無所控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