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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修投票年齡 立委促速開修憲委員會

自由時報/ 2014.12.06 00:00
〔自由時報記者陳伃軒、林曉雲/台北報導〕九合一大選剛結束,各界紛紛拋出修憲議題。民進黨立委鄭麗君、國民黨立委盧秀燕昨共同呼籲,下修投票年齡至十八歲是國際趨勢,立法院應儘速召開修憲委員會審查,將公民權交給青年;台大、政大等校學生會長也都表贊成。

按規定,立法院修憲委員會由立委總額三分之一加一人組成,由各政黨依其院會席次比例分配。修憲委員會會議須有委員人數的三分之一出席;修憲委員會之議決須有出席委員二分之一同意。

多所大學學生會 贊同降至18歲

十八歲公民權推動聯盟昨與鄭麗君、盧秀燕一同召開記者會。鄭麗君表示,憲法第一百卅條下修投票年齡的修正草案五月卅日院會通過交付審查,至今還沒組成修憲委員會,應在社會凝聚期望藍綠和解氛圍當下,藉機進行改革。

十八歲公民權推動聯盟希望在明年五月前,完成下修投票門檻的三讀程序,並於二○一六年總統大選合併舉行公投。

台大學生會副會長林冠嘉表示,從法律面來看,現行刑法規定十八歲成年,民法則是廿歲,兩者出現落差,使十八到廿歲的年輕人「有責任但無權利」,非常不合理,而從人的發展來說,十八歲和廿歲的成熟度差不多,況且台灣的教育和社會氛圍,十八歲青年絕對已具有行使公民權的能力。

政大學生會會長王致潔表示,學生會舉辦社會活動常遇到困難是學生多覺得跟他們沒關係,同學的冷漠和公民制度的設計也有關係,其實越來越多學生在讀國中或高中時就已經很關心公共事務,應提早讓年輕學子可投票,也可提升台灣社會的公民素質。

清大學生會會長徐光成表示,十八歲已具備辨別是非的能力,網路世界發達,可更快取得各種資訊,現在的十八歲青年和二、三十年前的廿歲青年成熟度差不多,高度認同把投票年齡下修。

台北商業技術學院學生會新聞次長李有為表示,這次選舉結果更可以看到年輕一代的力量也很大,國外有很多十八歲即可行使公民權的例子,所以他支持修法把投票年齡降為十八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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