熒茂: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處份東莞龍冠真空科技有限公司股權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11 年前
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3/12/042.公司名稱:熒茂光學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37.70%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處份非核心長期股權投資,以整合集團資源。8.因應措施: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1)經評估東莞龍冠真空科技有限公司未來營運較不具成長性,且為降低轉投資事業 之管理成本,故本公司擬將處份持有之37.70%之股權。(2)依據東莞龍冠真空科技有限公司103年10月31日之財務報表作為處份股權之計價 標準;即新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New Popular) 2014/10/31所認列東莞龍冠真空 科技有限公司財務報表之長投金額US704,298.07。(3)實際執行處份計劃後,若因原評估之外在條件改變而需變動原計劃內容,擬請 董事會授權董事長依實際需求進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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