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報導「亂關士官悔過,15軍士官遭起訴」。陸軍司令部下午透過新聞稿指出,第6軍團269旅劉姓下士於102年4、5月間,因攜帶智慧型手機遭單位核予悔過17日處分,經桃園地檢署以「職權妨害自由罪」起訴該旅前旅長楊方漢少將等15人。
陸軍司令部澄清,此案是陸軍下士洪仲丘案肇生前的案件,絕非媒體報導洪仲丘案翻版。
陸軍司令部表示,尊重桃園地檢署司法偵查作為,秉持「毋枉毋縱」原則,全力配合司法審理,並加強所屬官兵「依法行政」觀念,以嚴肅部隊紀律。
新聞稿指出,陸軍在洪仲丘案後,即全面精進士官(兵)悔過(禁閉)送訓程序,提高審查層級、強化管理人員素質及硬體設施,並落實官兵權益保障等作為,杜絕類似案件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