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抽驗蠶絲被 多數標示不合格

中央社/ 2014.12.04 00:00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4日電)入冬搶購棉被者眾,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與經濟部標檢局合作抽驗14件蠶絲被,計有11件標示不合格,當中並有2件表布與填充物標示不實,都已要求改正,否則最高罰新台幣100萬元。

消基會指出,「商品檢驗法」及「織品標示基準」規定應標示項目有:1、商品檢驗標識;2、國內產製者,應標示製造商名稱、電話及地址;其為進口者,應標示進口商名稱、電話及地址。

3、尺寸或尺碼,4、生產國別(產品主要製程地之生產國別),5、纖維成分,6、洗燙處理方法:應包括水洗、乾洗、漂白、乾燥、熨燙的圖案。

調查結果顯示,計11件樣品不符合相關規定,主要缺失為洗燙處理標示不齊全、缺「乾洗」字樣或圖案;其他不合格問題還有乾燥圖案不正確,外包裝上未標明生產國別、纖維成分及洗燙處理方法,以及附縫與外包裝纖維成份名稱標示不一。

消基會並說,當中有2件成份與標示不同,其中1件外包裝和附縫標籤標示「表布:木漿纖維100%」,但檢驗結果為嫘縈100%;另1件是附縫標籤宣稱「填充物:蠶絲100%」,但檢驗結果為「嫘縈54.9%、蠶絲45.1%」。

消基會強調,標準局除將對不合格廠商加強查核外,也依「商品檢驗法」進行調查及通知報驗義務人限期回收或改正,屆期未回收或改正者,將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消基會提醒消費者,選購時優先選擇貼有商品檢驗標識的產品,並到標檢局的「商品安全資訊網」項下查閱資訊,或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7123洽詢產品信度,以確保權益。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