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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檢討「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補助執行要點」!

大成報/杜忠聰 2014.12.03 00:00
【大成報記者杜忠聰/臺南報導】生活圈道路交通建設計畫已經推動多年,對於地方交通便捷及產業發展影響非常大,有助於縮短各鄉鎮至市中心、市中心到達高(快)速公路交流道的運輸時間,更有效改善紓解市區危險瓶頸路段,串聯各縣市之間的功能道路。但近期行政院核定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補助執行要點(103年9月24日核定),竟然訂出「用地經費佔計畫總經費之補助原則」一要求直轄市用地經費佔計畫總經費比例104年度應低於25%,逐年調降至0%,立委陳亭妃痛批這樣的嚴苛條件無異是在懲罰直轄市政府。

立委陳亭妃指出一直以來地方開源就非常艱困,且中央對地方的統籌稅款及補助款的分配不均,再加上財政收支劃分法遲遲未通過,讓中央統籌分配稅款規模無法立即擴大增加,地方政府財政一直處於困窘的狀態。現在中央卻又訂出懲罰條款-「用地經費佔計畫總經費之補助原則」,此一原則不但與地方交通建設必要性毫無關聯,反而阻礙了各地區交通建設、限制了各地區跨縣市交通網絡發展,違背了中央協助地方推動生活圈道路交通建設計畫的美意。

立委陳亭妃要求未來的新內閣上任後能正視此一懲罰直轄市政府的條款「用地經費佔計畫總經費之補助原則」,全面檢討「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補助執行要點」不合理的限制,真正協助地方建構完善道路交通網絡、讓各地區跨縣市的串聯道路能全面有效暢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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