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有強盜、詐欺前科的35歲賴姓男子,今年3月24日夥同友人,共乘機車並攜帶老虎鉗至大里區一民宅後巷,竊取民宅熱水器。
判決指出,賴男與友人竊得熱水器後,一同搬到機車踏板處,過程中因兩人交談聲音過大,陳姓屋主開門查看,兩人謊稱要拆熱水器修理,屋主表示不需要,兩人又迅速將熱水器裝回原處。
賴男與友人仍不罷休,又跑到隔壁住戶拆熱水器,結果不慎拆到冷水管,導致漏水,左鄰右舍紛紛外出查看,並且報警處理。
法官認為,賴男與友人為貪圖小利,持客觀上足供凶器使用的老虎鉗,竊取被害人熱水器,依攜帶凶器竊盜罪及竊盜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7月及4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