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透明組織自從1995年開始發布清廉指數,評比的依據是獨立調查機構過去兩年的資料。任何一個國家要收錄進排行榜,必須至少被3個獨立的調查機構調查,例如亞洲開發銀行、瑞士洛桑的世界經濟論壇、倫敦經濟學人智庫和世界銀行。
貪腐印象指數(Corruption Perceptions Index)滿分為100分。
今年前10名的國家依次為丹麥(92分)、紐西蘭(91分)、芬蘭(89分)、瑞典(87分)、挪威(86分)、瑞士(86分)、新加坡(84分)、荷蘭(83分)、盧森堡(82分)和加拿大(81分)。
西歐國家多半指數都能達到50分以上。包括德國、冰島、愛爾蘭、英國、比利時和奧地利的得分都在70分以上。澳大利亞得分是80,美國也得到70分。
指數低且排名墊底的則以非洲國家和中亞國家居多。175個國家和地區當中,有2/3的指數未達到50分。
今年排名殿後的10個國家是索馬利亞(8分)、北韓(8分)、蘇丹(11分)、阿富汗(12分)、南蘇丹(15分)、伊拉克(16分)、土庫曼(Turkmenistan)(17分)、烏茲別克(18分)、利比亞(18分)和厄利垂亞(Eritrea)(1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