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禾光電:公告本公司股票全面換發無實體發行新股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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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年前
壹、本公司103年11月07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已發行股份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並辦 理全面換發作業事宜。貳、本公司辦理全面換發無實體作業公告如下: 一、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已發行之全部股份計普通股28,054,000 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280,540,000元整。換發新股之 股票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舊股票一股換發新股票一 股。 二、本次換發無實體股票基準日及相關作業日期如下: (1)全面換發股票基準日:103年12月7日。 (2)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03年12月3日~103年12月7日。 (3)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03年12月2日。 (4)受理換發無實體新股作業開始日:103年12月8日。 (5)自103年12月8日起,全面換發無實體新股票,舊股票停止在市場上 買賣,並自新股票登錄興櫃之日起,原流通在外之舊股票不得作為 買賣交割之標的。 (6)無實體股票興櫃買賣日期:俟主管機關核准興櫃掛牌後另行公告。 三、換發無實體股票相關程式及手續: (1)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將寄送股票換發無實體新股通知書給各股東。 (2)欲將現股劃撥至集保帳號之股東: A.請股東至證券商開戶或提供既有之集保帳號。 B.請備妥下列檔案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或以通訊方式辦 理: a.全部舊股票。 b.蓋妥留存股務代理機構之原留印鑑於本公司所寄發之全面換 發無實體新股通知書之申請書聯。 c.原留印鑑(尚未留存印鑑之股東,敬請檢附印鑑卡及身分證正 反面影本)。 (3)舊股票尚未領取者:請股東於股票換發申請書之歷年未領股票領取 單蓋妥原留印鑑後,再檢附股票劃撥相關檔案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 構辦理。 (4)郵寄辦理股票劃撥者:請股東將全部舊股票暨全面換發無實體新股 通知書、股票領取單填妥並加蓋原留印鑑之相關檔案,以掛號郵寄 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郵遞往來途中若發生誤失情事,請股東 自行辦理股票掛失手續。 (5)無提供集保帳號之股東,無法將股票轉撥至個人集保帳號,股東如 需於交易市場上轉讓股票時,仍需提供集保帳號,否則將無法轉讓 股票。 四、股票換發處所:本公司股務代理人(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 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7號3樓,電話:02-23816288)。 五、其他未盡事宜,依公司法及其他法令規定辦理。 六、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