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是惡人先告狀!一名男子在喝酒、吸毒過後,對女友一陣毆打還性侵她,導致對方傷重吐血,全身傷痕累累,事後女友報案告他性侵。不料男子心生不滿,竟反控對方咬傷他下體,導致縫了10針,但法官不採信男子說法,不但依性侵罪判他8年徒刑定讞,另外再依誣告罪判處他1年2個月徒刑。
法院判決指出,台中市該名39歲的男子,在2012年6月20日時,於大里區一處租套房內,對女友一陣毆打和性侵得逞,全身是傷躺在床上,就連被單、地板和牆上等都有血跡。警方獲報前往處理,連忙將她送醫急救,女子才說自己遭男友打耳光、抓頭撞地並性侵。
女子向警方報案,男子得知後憤怒不已,反控女友身染性侵還性侵他。根據《蘋果日報》報導,男子聲稱自己遭女友逼替她口交、對方還掐他下體,導致他陰囊受傷還縫了10針;但檢方不採信男子說詞,依法將他起訴,去年依性侵罪嫌判處他8年徒刑定讞。
另外檢方再追加男子誣告,台中地院1日再判決男子1年2個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