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今天報導,大陸公安部、外交部等4部門10月10日聯合發布「關於敦促在逃境外經濟犯罪人員投案自首的通告」表示,12月1日前自首可減輕處罰。昨天是自首的最後時限。
報導指出,大陸公安部7月22日啟動「獵狐行動」,多次發布階段性「戰報」,最近一期是11月17日。
通報表示,截至11月17日,從美國、加拿大、西班牙等56個國家和地區逮捕在逃境外經濟犯288名,其中潛逃10年以上有21名。
大陸中央電視台11月30日報導,大陸公安部表示,截至11月24日,自57個國家和地區逮捕在逃境外經濟犯329人,其中149人主動向警察機關投案自首。
另外,各省警察機關也陸續發布「戰報」,上海、浙江、河北、山西、湖北最近數據都有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