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稚女撿手機 貪媽罰5000

自由時報/
11 年前
〔自由時報記者張筱笛/台北報導〕去年9月,新北市新店區朱姓婦人帶8歲女兒去超商購物,結帳時發現櫃台有1支三星S3手機,朱婦起了貪念,使喚女兒撿走手機,曾姓失主報案後,警方查出是朱婦教唆女兒犯罪,台北地院昨依侵占遺失物罪,判朱婦5000元罰金。可上訴。

警方接獲報案,透過超商監視畫面發現女童,並揪出朱婦是禍首;法官認為,朱婦觸犯侵占遺失物罪,最重可罰500元,但她利用兒童犯案,依兒少法加重判處5000元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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