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洲:公告本公司決定不購置新北市新莊區不動產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11 年前
第二條 第20款1. 原公告日期:103/11/132. 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本公司於民國103年11月13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購置新北市新莊區安泰段建物及土地,並授權董事長洽談買賣相關事宜。3. 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經本公司董事長與賣方洽談後,決定不購置前述之不動產。4. 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5.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