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受辱半年 報警逮郭男
警方表示,有妨害性自主、妨害家庭、過失傷害等刑案紀錄的郭嫌,102年3月間在臉書上搭訕結識就讀高中一年級的被害人,當時他並未透露自己的年紀其實已大到可當對方的父親,而且也隱藏計程車司機的身分。
郭嫌閒聊間得知對方想交男友,利用對方年幼無知,伺機發生關係後,便以被害人男友自居,不時開車到對方學校載被害人放學或是出遊,之後再帶到旅館發生性關係,時間長達半年左右。
警方說,今年10月間,被害人不滿郭嫌幾乎每週都強行求歡,認為一直被當成洩慾工具,要求分手,郭嫌便趁機拍下對方下體私密照片威脅。
被害人害怕影像被放上網路流傳,整日驚慌疑懼,引起父母親關切,仔細詢問下才知此事,立即陪同被害人到醫院檢驗,並向警方報案。
台北市警方根據報案,拘提郭嫌到案,並起獲多張疑似郭嫌拍攝的不雅照片;警訊中,郭嫌否認有威脅恐嚇情事,並辯稱兩人是情投意合的「忘年之愛」,警方仍依妨害性自主罪嫌移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