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圓方創新:本公司與和新汽車(股)公司及和新小貨車租賃(股)公司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11.28 00:00
第二條 第10款1.事實發生日:103/11/28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和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及和新小貨車租賃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無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簽約日起生效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與和新汽車(股)公司及和新小貨車租賃(股)公司簽訂合約。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集團營收及獲利成長。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增加集團營收及提升公司獲利能力。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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