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條 第9款1.事實發生日:103/11/28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名稱,辦公處所及聯絡電話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股務單位名稱: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理部(2)辦公處所: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3)聯絡電話: (02)6636-5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