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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兒失蹤23天 苦等警方追查

自由時報/ 2014.11.27 00:00
曾打未顯示來電回家

〔自由時報記者陳鳳麗、劉濱銓/南投報導〕害怕像女童恩恩的生母一樣,一直苦等,最後卻等到噩耗,南投失蹤黃姓少女的媽媽,不想再被動的等下去…

警稱於法不能查個資

南投縣失蹤23天的16歲黃姓少女,在家人尋找她的消息見報後,曾打「未顯示來電號碼」的簡短電話回家,旋即又失去連絡,家人請警方調取來話的使用人資料,以循線索查出少女下落,警方卻說礙於通保法規定無法協助,黃母不滿說:「我不想一直等,最後等到女兒出事的消息!」南投檢方指出,通保法第11-1條為尋人救人找到解套方法,黃母可控告電話持有人涉犯人口販運,即可向檢方聲請調通信資料。

檢建議:提告就可查

黃母昨日下午已針對提供電話給女兒使用者提告,也請求警方更積極協尋。

讀高職1年級的16歲黃姓少女,本月3日失蹤迄昨已23天,父母食不下嚥、夜不成眠,黃母天天以淚洗面,10日晚間和大女兒騎機車從水里鄉到草屯鎮,在冷風中沿街發尋人海報,許多鎮民既感動又感傷,除幫她張貼尋人啟事海報,也在臉書等平台呼籲少女快回家。

消息見報後,少女在11日晚間曾打過1通「報平安」電話,但來電僅說「我很好,不用擔心,我會回家」,隨即掛上電話。通話時間僅7秒,且未顯示電話號碼,黃母懷疑女兒遭人控制,被迫打電話「報平安」。

黃媽媽表示,家人自力救濟向電信公司取得該通電話的電話號碼,請警方針對該號碼,調查電話持有人和發話地點,但警方竟告知礙於通保法,不能調閱該電信資料。

黃家的困境,南投檢方表示,規定是死的,攸關人命的緊急情況下,檢警仍可盡力找到尋人救人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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