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寶林茶室 台南紅球 賞櫻

陽具丟入溪 3個男人一身腥

自由時報/ 2014.11.27 00:00
〔自由時報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都是木雕陽具惹的禍!陳姓男子在基隆七堵風景區,拿出刻好的陽具木雕,開心說「漂不漂亮?」卻被李男丟進溪中,陳怒控李搶奪、殺人未遂、傷害、恐嚇與公然侮辱等5罪,因在場證人沒看到李男有打人等行為,基隆地檢署以查無不法事證,李男獲不起訴處分。

認為不雅 順手丟溪

處分書指出,59歲陳姓男子去年7月間,在七堵華新二路友蚋山區風景區,雕刻30公分長的陽具外型木雕,48歲李男認為不雅,趁陳不注意,搶走木雕丟進溪中。

陳指控,李是受64歲朱男指使,把他的作品丟棄後,朱、李2人還分持塑膠椅與安全帽想要殺他,害他右臉撕裂傷、雙下肢及左上肢多處擦傷,與左胸挫傷及耳鳴等傷害;另李還說「不管在哪裡碰到你,也要把你殺死」等語,害他心生恐懼,控告朱、李2人。

李男解釋,他是向陳借陽具木雕,他接過木雕後丟進溪中,見陳找不到木雕,告訴陳「在公共場所不要拿這種東西出來」,陳聽完後,拿鐵鎚要追打他,他早就騎車走了,根本沒有搶陳的木雕,更沒有與朱一起打陳。

打架2男 沒丟木雕

當時在場的周姓與詹姓證人也證稱,陳的木雕被李丟棄後,李就走了,只看到陳拿鐵鎚,與拿塑膠椅的朱有互罵與拉扯等衝突,沒看到李有打陳。

朱則指出,當時陳拿著雕好的木雕,問在場的人漂不漂亮,李接過木雕後說「在公共場所不要拿這種東西出來」,接著把木雕丟到溪裡。陳找不到木雕,拿鐵鎚出來,李已經走了。

檢方因此認定,李與陳只因小事衝突,雙方無深仇大恨,又查無李男有搶奪、恐嚇與公然侮辱等犯罪事證,因此處分不起訴。至於陳與朱互控傷害部分,檢方另行偵辦。

陽具是男性象徵,部分父系社會民族有崇拜陽具習俗。像日本神奈川縣川崎市的金山神社,每逢4月第1個週日,會依照傳統抬出「鐵男根」神轎舉行祭典,民眾爭先觸摸鐵男根以一圓求子或好運願望。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