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內政部推動全面免附戶籍謄本執行計畫,跨機關之間,可以運用戶役政資訊系統查詢戶籍相關資料。
勞動部表示,為免除勞工遺屬至戶政機關,申請全戶戶籍謄本之不便,所以「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細則第38條修正時,即配合戶役政系統連線的建置,將勞工遺屬請領死亡勞工退休金應檢附的文件,其中一項載有勞工死亡日期之全戶「戶籍謄本」,修正為載有勞工死亡日期之「戶口名簿」影本。
勞動部提醒,如果遺屬與勞工不同戶籍者,依法原需另外檢附戶籍謄本,以證明其與死亡勞工的身分關係,此部分從明年1月1日起,同時簡化為可證明與勞工關係之戶口名簿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