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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出差小心! W Hotel等7家飯店 沐浴品標示不合格

鉅亨網/鉅亨網記者趙曉慧 台北 2014.11.25 00:00
商務人士要注意了!行政院消保處今(25)日公佈,包括台北圓山飯店、台北W飯店、礁溪老爺大酒店在內的7家飯店業者,沐浴品標示不合格,僅有1家台中文華道會館的沐浴精品質不合格。消保處建議,住宿時自行攜帶清潔化粧品。

消保處表示,日前與主管機關交通部觀光局、台北市等6個縣市政府消保官、衛生局及觀光單位,對於16家旅宿業者的沐浴乳、洗髮精及牙膏進行採樣檢測查核,合計採樣共48件樣品。

樣品送請全國公證檢驗公司,依據衛福部食藥署「化粧品中微生物檢驗方法」及CNS10890-食品微生物之檢驗方法,針對生菌總數、大腸桿菌、綠膿桿菌及金黃色葡萄球菌進行檢測,牙膏則僅檢驗生菌總數,並針對標示進行查核。

對於查驗結果,消保處表示,發現有7家業者的沐浴乳及洗髮精標示不合格,問題類別包含未標示用途等依法須標示的項目,或未以中文標示。

這7家業者其中有4家是5星飯店,分別是台北圓山飯店、台北W飯店、礁溪老爺大酒店及台南遠東大飯店,另外3家則是台中日月千禧、台中文華道會館、台南大飯店。

消保處還公佈,僅1家品質不合格,是台中文華道會館的沐浴精,生菌總數達8萬2000 CFU/g,比標準的1000 CFU/g超標81倍。

至於牙膏只抽驗生菌數,檢驗結果都合格。

化粧品標示不合格,消保處表示,這違反「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第6條規定,得處罰10萬元以下罰鍰。品質不合格者,則違反「消費者保護法」第36條規定,限期改善不改善得處罰6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

消保處最後將飯店定義為初犯而未罰,只針對製造商開罰或限期改正。

消保處建議,住宿時自行攜帶清潔化粧品,兼顧衛生安全及環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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