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這項條例草案,大陸未來所有室內公共場所一律禁止吸菸,大陸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則負責對電影、電視劇及其他節目中的吸菸鏡頭進行監督管理。
條例規定,在電影、電視劇及其他節目中播放吸菸鏡頭或者出現菸草製品的媒體,由廣播電視新聞出版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者,責令停業整頓。
新浪娛樂報導,曾以執導作品「三峽好人」獲威尼斯影展最佳影片金獅獎的賈樟柯,24日透過個人微博轉貼上述條例草案內容,並留言:「神經病。」
賈樟柯留言後,不少網友跟進說他「罵得好」,認為這項草案限制影視自由表達。但也有認真的網友公布草案原文,表示草案只規定影視劇不得出現在禁止吸菸的場所吸菸的鏡頭,呼籲各方理性看待。
大陸新文化報今天報導,大陸影視劇中處處可見「菸槍」。
黎明和章子怡主演的電影「梅蘭芳」中,角色吞雲吐霧的鏡頭將近15分鐘,占總片長12%。黃曉明在電視劇「新上海灘」中飾演的角色香菸不離手,也成為播映時很多觀眾模仿的對象。
中國控制吸菸協會曾公布2009年大陸影視作品菸草鏡頭統計數據。當年票房前40名的大陸電影中,31部電影共有524個菸草鏡頭。當年收視率最高的30部大陸電視劇中,28部有菸草鏡頭,共出現256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