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竊聽疑雲 檢:未透露偵查內容

中央社/ 2014.11.23 00:00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3日電)柯辦控遭竊聽案,媒體今天報導,被告彭盛韶在約吳姓業者赴大樓查線路時,簡訊提及「柯文哲辦公室」。北檢今天表示,媒體撰文來源與檢方無關,檢方不會向任何人透露偵查內容。

聯合報今天報導,檢方調查彭男在11月3日,用手機傳簡訊給徵信業者吳德義,「建國南路二段201號,柯文哲辦公室,明晚10點見,感恩」,但電視政論節目今天下午提出兩人的簡訊內容,並沒有「柯文哲辦公室」文字;柯辦政策總監張景森今天受訪表示,聯合報引述檢方說法放話意圖影響選情,不排除提告。

台北地檢署今天表示,媒體撰文來源與檢方無關,檢方不會向任何人透露個案偵查內容。

北檢今天表示,檢察官昨天原本諭知彭盛韶新台幣3萬元交保,後來撤銷交保的強制處分,改為限制住居,是審酌彭男不符合羈押要件(重罪、有串證或逃亡之虞),而且為確保他後續能配合偵查並出庭,在本案目前彭男仍有犯罪嫌疑。

此外,本案目前共計3名被告,分別為彭盛韶、吳德義及吳男友人林俊宏;檢方說,日前聲押吳男及林男,卻遭法院裁定無保請回,將研議討論是否提起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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