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今天表示,現行規定國人投資境外基金的比重為70%、境外基金投資國內的證券市場比重也是70%,但是考量境外基金是以全球布局、以及差異化管理,今天表示自105年開始此2項比重都降低為50%為限。
同時,金管會還下重手,如果境外基金國內市占率高、又沒有要深耕台灣,還會視情況將國人投資比重調降到40%。
金管會今天表示,在台灣銷售受到影響的境外基金約有20檔,平均國人投資的比重大約是50%到59%,到了105年元月仍然超限,就不可以繼續銷售給國人,或者單筆不可以加碼,惟定期定額者還是可以繼續扣款。
不過,金管會給予約1年多的時間予以調整、緩衝。緩衝調整的方法,除了該檔境外基金可以到香港、新加坡多銷售給外國人,調整國人投資比重外,也可以深耕台灣,符合深耕計畫也有機會可以維持70%。
而金管會的深耕計畫有3個面向,包含是否有在台灣設立據點、投入技術與人力;增加台灣的資產管理規模,像是全權委託台灣資產管理公司操作等以及資產管理人才的培訓等。
金管會強調,投信事業、代理銷售機構以及總代理人,不可以基金「停售」、「下架」為訴求,誤導消費者進行交易的情事,否則將依法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