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指出,張彥文與被害女子於民國102年底在PTT結識而成為男女朋友,但因個性差異,感情陷入低潮,兩人決議在今年9月共赴日本旅遊,測試感情有無升溫機會。未料,張男在飯店內二度對女方性侵還偷拍裸照。兩人回國後,決定分手。
檢方說,張男後來侵入女方住處,持裸照恐嚇女方再上床一次遭拒,隨後赴超巿購買鈦鋼刀置於隨身的背包內;張男因與女方分手,心情難以平復,在9月22日清晨驚醒,看見時間清晨4時44分,認為有冥冥之中的暗示,立即帶刀出門並在女方租屋處附近埋伏。
張男發現女方出現,先尾隨,再趨前摟住女方恐嚇「我身上有刀,想在人生最後一天,要妳做我最後一天女友」等語,女方害怕將張男推開,張男隨即持刀行凶,砍殺至少47刀。女方倒地不起,張男拖去女方外褲及內褲,以嘴吻女方下體。
檢方勘驗兩人之間的LINE記錄顯示,張男多次表明想把女方追回來,但女方提及在日本旅遊期間發生性侵等事,以及感到自身生命受到威脅,多次表示拒絕。
檢方說,張男只因與女方感情不順,就萌生殺意,並在日本旅遊期間透露殺害女方訊息,又先買好凶刀,明顯是預謀殺人,並非張男所辯稱,本來要自殺,一時情緒激動才犯下大錯;北檢今天將全案偵結,依殺人等罪嫌起訴張男,求處死刑。
檢方表示,張男在押,明天移審法院,由法官決定是否繼續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