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核定 兒童權利公約今上路

中央廣播電台/劉品希
11 年前
今天(20日)是國際兒童人權日,也是聯合國通過「兒童權利公約」25週年的日子,行政院長江宜樺今天上午在行政院會聽取衛福部報告「促進兒童及少年權益發展」後表示,為了向國際社會展現我國對兒童人權的重視,「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已於今年6月4日公布,並自今天起施行,宣示我國兒童人權保障正式與國際接軌,具有重大意義。

衛福部指出,聯合國在1989年11月20日通過「兒童權利公約」,1990年9月生效,全文計54條,為國際兒童權益保障的重要依據,至今共有193個締約國已批准或加入,是國際間最多國家加入、共識度最高的公約。

江宜樺指出,為實踐「兒童權利公約」的精神,政府除分別在1993年、2003年及2011年3次檢討、完備兒童權益法制外,也辦理經濟安全、醫療保健、早期療育、托教照顧、福利服務、保護網絡及關懷輔導等促進兒童福利的相關措施。

江宜樺進一步表示,行政院依「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第六條規定,已成立跨部會的「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推動小組」,衛福部並已訂定「落實兒權公約施行法推動計畫」,明定相關部會配合協助的工作項目,他指示各主辦機關落實法規檢視及各項講習宣導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