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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後開早餐店 將可保職災險

中央社/ 2014.11.20 00:00
(中央社記者張茗喧台北20日電)勞動部今天表示,明年元旦起將優先放寬規定,讓領有社會保險老年給付的早餐店老闆、計程車司機等無固定雇主、自營作業者,也可透過職業工會加保職災保險。

行政院10月30日通過「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法」草案,除了將受僱勞工全數納入職災保險保障外,更全面放寬規定,讓已領取社會保險老年給付勞工,可參加職業災害保險,該草案目前仍在立法院審議中。

勞動部今天表示,近期已發布函示,明年元旦起將優先放寬規定,讓領有社會保險老年給付的勞工,也可透過職業工會加保職災保險,以保障中高齡勞工的工作安全。

依現行法令規定,領有老年給付的勞工,必須受僱於一般公司行號,才可加保職災保險;若勞工退休後轉行當早餐店老闆或開計程車,屬於「無一定雇主及自營作業者」就無法保職災保險。

勞動部說,近年因許多勞工團體、職業工會及立委都提出讓職業工會勞工加保訴求,經評估後也發現確實有這類需求的勞工人數也不少,因此決定趕在職災保險法上路前放寬規定。

明年新規定上路後,退休勞工若開設早餐店,或當計程車司機,就可透過職業工會加保職災保險,若工作期間遇到職業災害,都能夠請領職業災害保險相關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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