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下午舉行記者會表示,NCC通過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市內、國內長途陸纜電路出租業務特許執照討論案。
NCC說,台電公司在台灣有26個機房,機房和機房間有光纖電路,希望拿出6芯光纖、300對線路,作為光纖出租業務,涵蓋範圍包括台北市、新北市、花蓮縣、台東縣、南投縣及屏東縣。
NCC表示,經審核全都符合,同意核發台電公司特許執照,電路出租對象為第1類及第2類電信業者(固定通信業、行動通信業、有線電視業、網路資料中心者等),提供另一種選擇,有興趣的業者可參與標租;不過,這和一般消費者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