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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工銀證:台灣工銀證券股份有限公司103年減資換發股票相關事宜公告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11.19 00:00
本公司103年8月26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現金減資新台幣(以下同) 1,438,932,71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143,893,271股,本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03年10月14日金管證券字第1030039752號函申報生效在案,並經經濟部民國103年11月17日經授商字第1030123597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一、茲依照公司法第273條規定,將本公司減少資本銷除股份相關事項公告如后:(一)公司名稱:台灣工銀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 H301011 證券商 H401011 期貨商(三)原定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資本額定為6,000,000,000元,分為600,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實收資本額為4,796,442,370元,分為479,644,237股,每股面額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四)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內湖區堤頂大道2段99號7樓。(五)董事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設置董事7人,其中獨立董事3人,任期均為3年,連選得連任。另設置審計委員會替代監察人。(六)訂立章程之年、月、日及最近一次修訂日期:本公司章程訂立於民國50年12月5日,最近一次修訂日期為民國101年6月25日。(七)本次減少資本總額、每股金額暨其銷除股份條件: 1.減少資本 1,438,932,71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143,893,271股。 2.減資比例為30%。 3.依減資全面換發股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股比例銷除股份,每仟股換發為700股,總計銷除143,893,271股。減資後不滿壹股之畸零股,股東可於減資全面換發股票基準日後五日內辦理併湊,逾期未併湊或併湊後仍不足壹股者,按面額計算給付現金(至元為止),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 4.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八)減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3,357,509,660元,分為335,750,966股,每股面額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二、本公司103年10月20日董事會訂定現金減資基準日暨減資全面換發股票基準日為103年10月31日。三、減資換發股票時程:(一)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03年10月26日 (10月25日及10月26日適逢假日,現場過戶請於10月24日前辦理過戶事宜,郵寄過戶者以 10月26日最後過戶日以前之郵戳日期為準)。(二)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03年10月27日起至103年12月7日。(三)換發新股票日及退還現金股款日:103年12月8日。四、換發手續及地點:(一)己過戶舊股票換發:請股東攜帶舊股票、留存印鑑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辦理之。(二)未過戶舊股票換發:應備妥舊股票、轉讓過戶申請書、完稅之證券交易稅單、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乙份及印章、填妥資料之股東印鑑卡乙張,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先行辦理過戶手續後,並填妥換發新股票聲請書後,依前款辦理換發新股票。(三)郵寄聲請換發新股票者,請用掛號函件郵寄,以免遺失。(四)換發地點: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八十三號五樓,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電話02-6636-5566。五、減資退還股款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代為發放(發放處理費由股東自行負擔)。六、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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