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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則無共識 水汙法修正草案擇期再審

中央廣播電台/吳琍君 2014.11.19 00:00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天(19日)審議「水汙染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由於民進黨立委林淑芬不滿環保署將協商共識整理成文字時,每條條文都增、減幾個字,破壞了原有共識,因此要求逐條討論。會議主席田秋堇宣布暫時休息,直到10時50分才重新進行審查,但由於罰則部分仍無法達成共識,主席因此裁定擇期再審。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19日審議「水汙染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議事人員逐條宣讀了前3項修正條文內容,但台下的民進黨立委林淑芬對每條宣讀的修正條文內容都有意見,會議主席田秋堇因此要求林淑芬上台說明。

林淑芬表示,當初與環保署協商,達成許多共識,沒想到環保署不但沒有事先把達成共識的版本整理出來,等到現在要審查,還發現每條條文內容都被偷渡或省略了幾個字,導致協商共識完全被破壞。林淑芬說:『(原音)結果他今天整理出來,每一條都會少幾個字、多幾個字,而且這少掉的字跟多出來的字都讓整個協商的所有共識都破壞掉。那我覺得今天沒有辦法再繼續審這個版本,是因為那就不能這樣審了,那應該要逐條、逐一再繼續討論來審。如果大家要這樣子的話…你們為什麼跟人家談好的共識,還要偷渡或者是故意落掉,然後來掩護呢?。』

林淑芬指出,她本來期待水汙法修正草案能在19日送出委員會,沒想到很多條文的文字都有增、刪的情況,她必須從頭再看一遍才能繼續審。主席只好宣布暫時休息,雙方繼續協商。委員會直到上午10時50分才重新進行審查,但由於罰則部分仍無法達成共識,因此決定擇期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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