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瞭解,台新金若在彰銀董事未能過半,就無法繼續將彰銀編入合併報表當中,屆時,台新金恐須認賠列140億元。
「台新金從開始投資到現在,不是要控制彰銀,而是希望幫彰銀創造最大的價值!」台新金總經理饒世湛說,財政部最近動作頻頻,是為防止台新金併購彰銀,但這根本是多慮的,因為金管會已經說過,金融機構合併必須「合意」,只要金管會沒點頭,就沒有合併案。
饒世湛說,2005年當時財政部承諾台新金,會協助取得彰銀經營權,台新金希望能夠與財政部,也就是官股民股共同創造彰銀的最大價值。
此外,對於財政部邀請台新金簽署守法宣言,不價購委託書;饒世湛回應,這根本就是選舉操作,台新金「何德何能」,要如何對抗財政部的公權力呢?守法守紀律本來就是應該的!幹嘛還要簽署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