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梵谷非自殺 法醫專家稱遭謀殺

中央社/ 2014.11.18 00:00
(中央社倫敦17日綜合外電報導)著名的法醫專家聲稱,畫家梵谷可能是遭人謀殺。

英國「每日郵報」(Daily Mail)報導,在法醫專家提出這項令人震驚的說法後,長久流傳有精神困擾的梵谷於1890年在巴黎附近的小麥田舉槍自盡的理論,可能要重新探討。

槍傷專家狄麥歐(Vincent Di Maio)重新評估梵谷中槍的重要證據,認為梵谷不可能朝自己的胸部開槍。

狄麥歐是運用當時的證據與證詞得出這項結論。狄麥歐是法官審理齊默曼(George Zimmerman)案的關鍵證人。齊默曼遭控槍殺美國青年馬丁(Trayvon Martin)。

根據「浮華世界」(Vanity Fair),鑑識專家狄麥歐告訴長期以來認為梵谷非自殺的美國傳記作者奈斐(Steven Naifeh)與史密斯(Gregory White Smith),奪走梵谷性命的傷口,看起來不像是自己造成的。

根據梵谷主治醫師保羅.嘉舍(Paul Gachet)之子小保羅(Paul Jr.)的說法,梵谷身上的傷口「周圍有褐色與紫色暈圈」。

之前的歷史學家認為,紫色部位是槍枝靠近梵谷胸腔所致,褐色則是火藥灼傷造成。

狄麥歐醫師提到「紫色暈圈」時說:「事實上,這是子彈穿透血管造成的皮下出血現象,通常可在仍活著的人類身上看見。紫色暈圈的存在與否不代表什麼。」

他又說,褐色暈圈只是「擦傷所致,幾乎可在所有射入傷口觀察到。這只代表槍傷是由外射入。」

狄麥歐也質疑梵谷如何能以據稱他使用的左輪手槍,朝胸腔左側開槍。

他說:「很難從這個地方(也就是左邊)用左手朝自己開槍。最簡單的方式是用手指握住握把後面,用拇指開槍。」

他說:「用右手開槍的說法更離譜。如果是這樣,必須把右手臂橫擺在胸腔上,然後一樣把手指放在握把後面,用拇指開槍。」

這位法醫專家又說,如果以這種近距離朝自己開槍,梵谷手上就會有焦痕,當時沒有證據可證明情況真是如此。

狄麥歐的最終論是:「我的看法是,在所有醫學可能性中,梵谷身上的傷口不是自己造成。換句話說,他不是朝自己開槍。」

不過,如果不是自殺,殺害梵谷的凶手是誰,謎題尚未解開。

梵谷是經過29個小時折磨才死亡。在他嚥氣的幾天前,他才訂購更多繪畫顏料,這表示他無意自殺。

據信警方曾短暫調查這起槍擊案,但沒有留下調查結果的紀錄。

梵谷是在奧佛蘇歐西村(Auvers-sur-Oise)生活與過世,奧佛蘇歐西村當時流傳的謠言是,梵谷是遭「男孩」殺害。

1930年代,學者芮華德(John Rewald)曾前往奧佛蘇歐西村,採訪在梵谷死亡時生活於奧佛蘇歐西村的居民,詢問他們所知的事情。

部分民眾說,梵谷遭到一群男童意外槍殺,梵谷選擇保護他們的身分,因此才說他企圖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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