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公司於103年9月18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以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5,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金額新台幣50,000,000。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3年10月27日金管證發字第 1030042361號函核准在案。二、茲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齊瀚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CE01030光學儀器製造業。CF01011 醫療器材製造業。F209060 文教、樂器、育兒用品零售業。F218010 訊軟體零售業。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資本總額訂為新台幣六億元整,分為六仟萬股,每股金額新台幣壹拾元,已發行股份為25,750,000股,每股金額新台幣10元整,計新台幣257,500,000元整。(四)本公司所在地: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116號9樓。(五)公告方式: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六)董事、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七人(含獨立董事二人)、監察人三人,任期三年,得連選連任。(七)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於中華民國93年3月31日,最近一次修訂於中華民國102年6月14日。(八)本次現金增資後股份總額及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發行股份為30,75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實收股本總額為新臺幣307,500,000元。(九)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數、每股面額及發行條件: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5,000,000股,依公司法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0%(計500,000股)之股份由公司員工承購,餘90%(計4,500,000股)則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在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員工及原股東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及併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2.發行價格:新台幣10元。3.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十)增資用途:償還銀行借款。(十一)股票簽證機構:採無實體發行。(十二)股款繳納期間:103年12月16日至104年1月15日。(十三)代收股款機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板南分行及各分行。(十四)專戶存儲價款機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板橋分行。三、停止股票過戶日期:茲定民國103年12月10日為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民國103年12月6日至103年12月10日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103年12月5日(星期三)下午5時00分前逕洽或掛號郵寄(郵寄過戶者以郵戳為憑)至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104 台北市中山區建國北路一段96號地下一樓。TEL: (02)2504-8125。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四、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三十日內發行,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各股東。五、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六、其他未盡事項,依公司法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