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移工聯盟18日指出,根據勞動部2013年的調查,家事勞工每天平均工作14小時,遠超過勞基法規定的8小時,且完全沒有休假日,對比近期勞動部大動作要求雇主如實記錄勞工工時、照實給加班費等政策,沒有選票的外籍勞工不受重視。
來自越南的看護工就表示,她若向雇主要求休息,就會被威脅把她送回越南。她說:『(原音)我們在養老院照顧阿公、阿嬤,可是老闆都帶我們去種菜、拔草、砍竹筍、還有打掃什麼,反正老闆叫我們做什麼,一定要按照他講的。我們有反應(想休息),老闆講你們再講,我們送你們回越南。』
勞工團體指出,家事勞工在爭取被納入勞基法時,遭勞動部以工時難以認定為由拒絕,到現在他們的薪資都還停滯在新台幣1萬5,840元,他們要求應比照一般勞工給予正常工時及加班費。
勞動部就業平等司副司長謝倩蒨回應表示,家事勞工的工時確實難以認定,但勞動部已將家事勞工保障法送入行政院,將保障家事勞工有連續8小時的休息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