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男的子女去年提告,張玉蘭於38年間無端遭拘捕並羈押長達254天,期間飽受嚴刑逼供,後來因查無積極證據而獲釋;法院於90年間裁判張玉蘭獲新台幣127萬元的冤獄賠償。
張玉蘭於97年過世,張男子女因不服財團法人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基金會不頒發回復名譽證書,進而打行政訴訟。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調閱張男獲補償判決後,認定張男在戒嚴時期因涉嫌匪諜案件,既未經認定有罪,也未經依法製作不起訴處分書,依相關法令,基金會應頒發回復名譽證書。因此,判張家勝訴。全案可上訴。
張男的子女去年提告,張玉蘭於38年間無端遭拘捕並羈押長達254天,期間飽受嚴刑逼供,後來因查無積極證據而獲釋;法院於90年間裁判張玉蘭獲新台幣127萬元的冤獄賠償。
張玉蘭於97年過世,張男子女因不服財團法人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基金會不頒發回復名譽證書,進而打行政訴訟。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調閱張男獲補償判決後,認定張男在戒嚴時期因涉嫌匪諜案件,既未經認定有罪,也未經依法製作不起訴處分書,依相關法令,基金會應頒發回復名譽證書。因此,判張家勝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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