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婚宴餐廳不幸福 半數違勞基法

中央商情網/ 2014.11.17 00:00
(中央社記者蘇龍麒新北市2014年11月17日電)平時幫民眾幸福踏上紅地毯的婚宴餐廳員工,自己恐怕不怎麼幸福。新北市政府勞工局今天公布勞檢結果,半數婚宴餐廳違法挨罰。

勞工局勞動檢查處針對轄內辦理婚宴的20家餐廳實施檢查,結果發現違反勞基法的事業單位計高達10家。

被罰的包括福容大飯店因未足額計給加班費,重複違反規定,加重裁處新台幣8萬元罰鍰,其次是雲朗觀光股份有限公司重複使勞工超時工作,罰鍰5萬元,吉田餐廳及豪鼎飯店(豪新有限公司),因各違反3項規定裁處6萬元,其他則分別裁處2至4萬元罰鍰。

勞檢處未來仍將派員實施複查,若查有相同違法情事將加重處罰,希望能督促相關事業單位落實勞動法令,保障勞工權益。

勞工局長謝政達表示,婚宴用餐時間不定,常有延時開席,或餐廳為衝高翻桌率,而使勞工延後下班的情形,如果雇主沒有足額聘僱勞工,預為安排勞工工時及休假,容易造成勞工超時工作的違法情形。

為避免相關業者因應付市場需求致忽略遵守勞動法令,造成勞工權益受損,謝政達希望藉由發動此一專案檢查,提醒業者注意相關規定,避免觸法。

勞檢處指出,這次檢查結果有關違反勞基法的部分,以未給予勞工例假休息的比例最高,計有6家事業單位,其次是未依規定發給加班費及超時工作,各有4家,至於使勞工於國定假日出勤未加倍給薪者則有2家。

勞檢處呼籲,餐飲業為適用4週彈性工時的行業,在4週正常工時168小時的情形下,可彈性調整勞工的工作時間,單日正常工時可達10小時,或2週內至少有2日的休息作為例假,但須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後,才得實施,否則業者針對勞工單日工時超過8小時,或2週工時超過84小時部分,仍應計給加班費。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