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長選戰 三位關係人曾遭監查院彈劾

台灣好新聞/
11 年前
記者曾一禾/台北報導

本次選舉至今,雙方陣營不斷提出對方「監察院彈劾」,質疑清廉與奉公守法的程度,經過統計,連勝文的祖父連震東先生、柯文哲政策部總監張景森,甚至身為候選人的柯文哲都曾被監察院彈劾過。

以時間最近的來看,柯文哲是在民國101年時,因為愛滋器捐案被監察院彈劾,彈劾理由為:沒依法親自開立檢驗單,委由不具醫師資格內勤人員開立,便宜行事;沒親自判讀檢驗結果,未對協調師判讀結果進行複核,應作為而不作為;對專業經驗不足的協調師,在未有效進行訓練及考核下,即由協調師獨立執行移植手術的前置作業;廢弛職務,造成受贈者及執行醫療業務人員直接的健康危害,且嚴重損及台大醫院多年建立的醫療口碑與國際形象。

監察院除將柯文哲彈劾外,並將全案移送公懲會,公懲會約談柯文哲說明後,認為按標準程序,確實應親自過目上述檢驗報告及資料,不應逕自交下屬進行,隔年做成決議,將柯文哲降2級改敘懲處。

張景森在民國98年時,曾因任職陳水扁市長時期北市都發局長期間案件,被監察院彈劾。彈劾案文指出,張景森當時與國揚董事長同遊日本之後,國揚公司於隔年第五度提出開發計劃修正案,出現新的構想:國揚建議將回饋廿五%土地所減少之容積共一萬一千三百十二平方公尺,移轉至建築基地上,代價是該公司願提供建設經費六億八千萬元(即所謂容積買回)。經過計算,國揚公司等於以每坪十八萬五千元的價格,向市政府買回土地,與市價相差甚遠。當時提案監委翟宗泉估計,國揚可能因此獲利十多億元。本案經移送公懲會後不予懲處,張景森之後獲邀擔任台中市副市長。

時間拉到民國48年,連震東任職台灣省政府民政廳長時,遭到監察院彈劾。彈劾案文為:辦理開發西海岸海埔新生土地,涉有官商勾結,瓜分海埔新生土地各情,業經本院查明各該主管機關人員確有違法瀆職行為,依法予以提案彈劾。該案移送司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後,隔年議決,將該案交付地檢署偵辦,該案最後地檢署以不起訴結案。之後歷任省政府秘書長、內政部長、行政院政務委員、總統府國策顧問等職,民國五十五年獲蔣經國總統特頒「總統令」褒揚連震東。

一場台北市長選戰,時間由遠到近,從雙方候選人、團隊成員,到去世的家人都被檢驗公務人員生涯紀錄,孰是孰非選民自有公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