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長王金平已7度召集朝野立法院黨團協商食安法修法,但行政罰鍰和法人罰金刑牴觸、不法利得處理問題遲遲沒有共識,法制局14日提修法建議,擱置刪除法人罰金刑爭議,明定犯罪所得利益超過罰金最多額者,得於所得利益範圍酌量加重罰金。
王金平說,法制局版本交由朝野黨團研究,17日下午繼續協商,如果順利,最快18日就可二、三讀。
不過,中國國民黨政策委員會代理執行長費鴻泰受訪時表示,專精法律的國民黨籍立委李貴敏對法制局建議有意見,國民黨團也正在準備黨團版修法文字,17日會提出加入討論。
李貴敏受訪時表示,食安修法歷經多次討論,朝野已逐漸凝聚共識,法制局應就現有規模整合朝野意見,而不是打破目前框架另起新條文,讓朝野立委都傻眼,且條文寫法刑事、行政混在一起寫,也會造成實務運作的困擾。
她說,沒入不法利得是凸顯黑心廠商不只要受罰,還必須把賺的錢吐出來,降低非法牟利誘因,也是向國際宣示台灣有決心處理黑心業者問題,為台灣產品形象止血,修法一定要儘快找到共識。
民主進步黨籍立委田秋堇受訪時說,民進黨團總召集人柯建銘會找法律專家研究法制局條文,目前法制局擱置刪除法人罰金刑爭議,法人不會除罪化,且提高刑責、罰金,追繳黑心業者不法利得,這些方向她都能支持,細部文字修正還可以再談。
法制局建議文字增訂,科罰金時,如犯罪所得利益超過罰金最多額者,得於所得利益範圍內酌量加重,不受罰金最多額限制;違反食安法所定的行政法上義務者,因違法所得財物或財產上利益,除應發還被害人外,不問屬於違法者與否,得沒入。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入時,應追徵其價額或以其財產抵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