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3/11/142.公司名稱:味全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 (1)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進行本公司持股51%之頂率開發(股)公司股權及本公司 三重土地之處分評估。 (2) 為求處分程式之公開透明,本公司將同時評估透由公開標售方式進行股權及 土地之處分作業。 (3) 本案已授權董事長進行股權與土地處分所須之專業估價單位、財務顧問及 法律顧問等之委任,並授權董事長與頂率開發(股)公司之其他股東協商 共同評估出售頂率開發(股)公司之全部股份。8.因應措施: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擬依本公司取得及處分資產作業程式之規定,於評估作業 完成後,將評估結果提報董事會核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