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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科納:係因本公司有價證券於集中交易市場達公佈注意交易資訊標準,故公佈相關財務業務等重大訊息,以利投資人區別暸解。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11.14 00:00
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3/11/142.公司名稱:科納光通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依台灣證券交易所通知辦理公告。8.因應措施:依規定將相關資訊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9.其他應敘明事項:一、基本資料單季(註1) 103年第3季 102年第3季 與去年同期增減%營業收入(百萬元) 279.63 307.29 -9.00%稅前淨利(百萬元) 30.25 21.31 +41.95%稅後淨利(百萬元) 49.96 23.86 +109.39%稅後每股盈餘(元) 1.10 0.53 +107.55%最近四季累計(註2) 102年第4季至103年第3季營業收入(百萬元) 1,058.92稅前淨利(百萬元) 113.64稅後淨利(百萬元) 91.31每股盈餘(元) 2.00註1:最近一季103年第3季係指單季數字,非為最近財務報告中之累計數字,且係本公司採IFRS下編製之合併數,業經會計師查核(閱),僅供投資人參考。註2:最近四季累計係本公司102年第4季至103年第3季採IFRS編製之合併數,業經會計師查核(閱),僅供投資人參考。註3:受限於美國母公司提供資料時差影響,最近一個月單月數字將於次日補行 公告。二、是否有「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式」第二條所列重大訊息之情事: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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