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銜晉表示,福聚太陽能已收受大眾商業銀行、台灣新光商業銀行、兆豐商業銀行分別向法院聲請面額新台幣各3.3億元、3億元、3.1億元的本票裁定獲准,其中新光商銀實際未支付餘額5千萬元、兆豐銀未支付2億元。
他說,福聚太陽能將受各債權人陸續對重要資產設備強制執行程序,恐使機器設備欠缺維運費用,嚴重貶損其價值的重大風險。
吳銜晉強調,為使重要資產設備妥適維護,確保價值,維護債權人及股東權益,盼藉重整得以繼續營運,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重整,及緊急處分。
他指出,目前福聚太陽能總公司及工廠,合計約剩140位員工;工廠並未產出,機器設備以維護為主,將待太陽能產業復甦,再恢復正常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