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3/11/142.公司名稱:岳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一)自103年7月1日至103年9月30日止,本公司國內第七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申請換發 新股金額為新台幣1,600,000元,依轉換價格12.79元轉換普通股為125,096股,每 股面額10元,共計新台幣1,250,960元。(二)依據本公司國內第七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14條規定辦理股本變 更登記,訂定已完成轉換普通股之增資基準日為103年11月14日,變更後之實收資 本額為新台幣1,145,135,710元。8.因應措施: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