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調接獲檢舉,前法務部矯正署台北監獄副典獄長蘇清俊任職北監期間,涉收賄放水讓受刑人王令麟等人獲特別會面及違規帶違禁品入囚舍。
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訊後,認為蘇清俊、台中監獄副典獄長趙崇智、台北監獄人員周秉榮、祖興華及受刑人王令麟助理胡曉菁等7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行(收)賄,有串證及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台北地院漏夜開庭審理,祖興華坦承犯行,其餘被告矢口否認犯行,說法互有出入。法官清晨裁定蘇清俊等6人羈押禁見,祖興華新台幣2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所及限制出境、出海。
法院裁定指出,蘇清俊、趙崇智等人雖否認犯行,但承認曾接受共犯餽贈及請託,又有證人、監聽譯文可佐證涉犯重罪罪嫌重大,且依監聽譯文,本案牽連甚廣、案情繁雜,有共犯未到案,案情仍待調查,認定他們有勾串之虞,裁定羈押禁見。
至於祖興華雖涉犯重罪,但從調查到訊問時都自白犯罪,坦承犯行,且前後說法一致,無羈押必要,法官裁定准予交保,並限制住所及限制出境、出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