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3/11/142.公司名稱: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本公司股務代理部自104年3月1日起正式代理優你康光學股份有限公司之股 務事務。8.因應措施: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凡優你康光學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東自104年3月1日起洽辦股票過戶、 領息或配股、變更地址、股票辦理掛失、質權設定或撤銷、印鑑變更或掛失及其他有 關股務作業事宜,敬請駕臨或郵寄至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10680台北 市大安區信義路四段236號3樓),聯絡電話: (02)2326-8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