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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銀行槓桿比率 明年起要公開揭露

鉅亨網/鉅亨網記者陳慧菱 台北 2014.11.14 00:00
為配合國際規範的調整,彌補銀行資本適足率(BIS)的不足,金管會今(13)日宣布,明(2015)年起,銀行要公布槓桿比率,因此計算方式為第一類資本淨額除以暴險總額。經試算本國銀行都超過3%,平均達5%,與其他國家相比,屬於中上水準。

金管會表示,金融海嘯後,為避免銀行過度運用槓桿,巴塞爾銀行監理委員會(下稱BCBS)提出之Basel III架構中增訂槓桿比率,作為最低資本要求的補充性監理指標,以控制銀行體系的槓桿化程度。

其中槓桿比率之分子為第一類資本淨額,分母為暴險總額,BCBS並建議各銀行自去年起按季試算,明年起要公開揭露,2018年起正式實施。

為了因應槓桿比率的要求,銀行2013年起就開始按季試算。暴險總額內共包括4大項,包括資產負債表內項目、衍生性金融商品、有價證券融資交易及表外項目等。

今天預告「銀行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之計算方法說明及表格」修正草案,修正重點為:一、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增列現金變動保證金得抵減暴險額。二、有價證券融資交易允許銀行採用淨額沖抵(netting)計算暴險額。三、表外項目暴險金額是以帳列金額乘上信用轉換係數,原規定信用轉換係數僅有10%及100%,修正為參照計算資本適足率時之信用風險標準法規定,分為10%、20%、50%及100%。

金管會表示,槓桿比率愈高,顯示銀行的財務能力較好,如果槓桿比率偏低的銀行,就要加強自有資本的能力或減少盈餘分配等方式,國內銀行的表現與其他國家相比,為中上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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