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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令麟作弊 假釋無望

自由時報/ 2014.11.14 00:00
〔自由時報記者林慶川、項程鎮、鄭淑婷、錢利忠/台北報導〕王令麟本月六日獲台北監獄初審通過假釋,檢調查知,王令麟能獲假釋的重要關鍵,是他獲得「累進處遇」的分數,幾乎每個月都拿到九分的高分,初步認定王令麟是靠「作弊」過關。

在北監服刑的王令麟,目前是二級處遇受刑人,假釋申請初審通過後,最遲十二月初就會有結論,據悉,為防滋生「出獄風暴」,法務部人士私下說,眼前已不可能讓假釋通過了。

檢調追查,蘇清俊任職北監副典獄長期間,幫王令麟張羅大小事,還曾寫紙條向王令麟指導累進處遇的規定,並涉疏通北監幹部,暗示放寬對王的加分規定,以利王令麟刑期過半時,累進處遇分數同時達到第二級,可立即報請假釋;辦案人員痛批,蘇清俊是王令麟在北監的「大門神」。

依刑法、監獄行刑法、行刑累進處遇條例,刑期六個月以上的受刑人,其累進處遇都須編級,共分四級,各級待遇不同,第四級最低,達到第二級以上者,若在監執行滿半年、服有期徒刑逾半,即可申請假釋。

據追查,王令麟涉透過胡曉菁打點蘇清俊,在每月評分一次的「累進處遇責任分數表」上過關,此表分「作業」、「教化」、「操行」成績,分別由作業科長、教化科長、戒護科長初核,但核分作業很主觀,蘇清俊當時是北監第二號長官,「公關」能力又強,居中疏通一下,可影響評分。

蘇清俊昨應訊時,聲稱自己無核分職權,對檢調質疑,表現得很不以為然,還指調查官不懂規定。

有監所管理員表示,對受刑人、收容人來說,最重要的就是爭取假釋,因而對「累進處遇」分數斤斤計較。

累進處遇的評分,每月由監所教誨師為所屬受刑人打分數,各類最高不超過四分,等於每個月總分最高十二分,參加比賽也有加分機會,評分完送監所內部「累進處遇會議」討論,再交監所的「監務會議」審核。

符合標準的第二級受刑人,經監所假釋審查委員會審查,認定受刑人有悛悔實據,適於社會生活者,初審即准予假釋,再報矯正署審核。

監所管理員表示,依王令麟的刑期,進入二級需要一○八分,他在北監服刑一年又十二天,換算他每個月平均獲得九分,算是高分;高分的背後有無「看不見的影響力」介入,就看檢方的調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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