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緯創:代子公司緯創資通(中山)有限公司公告吸收合併中山友智光電有限公司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11.14 00:00
第二條 第20款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合併2.事實發生日:103/11/133.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名稱: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緯創資通(中山)有限公司及中山友智光電有限公司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存續公司:緯創資通(中山)有限公司(簡稱WZS)消滅公司:中山友智光電有限公司(簡稱WBVZ)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合併之兩家公司均為本公司間接持股100%之子公司,係為節省管理成本並達到資源整合之目的,故不影響股東權益。7.併購目的:節省管理成本並達到資源整合之目的。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節省管理成本。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無。10.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不適用11.預定完成日程:暫定合併基準日:104年5月31日12.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一):自合併基準日起,由WZS承受WBVZ之權利義務。13.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二):(1)WZS:個人電腦、伺服器及液晶電視等資訊產品之組裝及產銷。(2)WBVZ:顯示器、光電子器件及相關電子器件之研發、產銷及售後服務。14.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不適用。15.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不適用。16.其他重要約定事:無。17.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18.其他敘明事項:無。註一、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   價證券之處理原則。註二: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   之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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