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1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11/132.減資緣由:本公司第八次買回庫藏股辦理註銷減資。3.減資金額:新台幣28,000,000元4.消除股份:2,800,000股5.減資比率:2.67%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1,020,000,000元7.預定股東會日期:不適用8.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及比率(減資後上櫃普通股數A、A/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9.前項預計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10.其他應敘明事項:訂定減資基準日為10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