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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球晶圓: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11.13 00:00
第三十四條 第9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11/13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31,750,000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317,500,000元6.發行價格:暫定每股新台幣65元整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額10%即3,175,000股由員工認購。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所載持股比例認購,每仟股可認購90股。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本次現金增資認購不足1股之畸零股部分,自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由股東自行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成整股之登記。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股之股份或併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償還銀行借款。13.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增資計畫所定之資金來源、計畫項目、預定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暨其他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因法令規定及因客觀環境之營運評估而須變更時,提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全權處理之。(2)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案俟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擬授權董事長決定認股暨增資基準日、發行價格及辦理增資發行相關事宜;前述實際發行價格之授權以每股60元(含)至70元之區間內為限,超逾價格授權區間者,仍應提報董事會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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