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長王金平13日下午邀集朝野黨團就「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修正草案」進行協商,討論司法院及法務部尚未取得共識的「一事不二罰」等相關罰則條文。
王金平會前受訪表示,食安法應可在13日討論完畢,若司法院與行政院還未能取得共識,就將由立法院訂出共識版條文。他說:『(原音)沒有共識的部分,我們也明言,你們既然這樣的話,我們立法院自己提一個最後的共識版出來,共識版一旦出來,你們兩院都不要有話講,因為要你們兩院去溝通都溝通不來,沒有共識的話,我們自己來,我們自己出來的條文,你們不要有意見。』
媒體追問食安法修法是否有最後期限,王金平表示,立法原本就是立法院的職權,若13日協商仍無共識,立法院就會自行提出版本,並希望在下週完成二、三讀。
有關食安法「一事不二罰」修法條文,法務部認為應刪除賦予法院裁處法人罰金的條文,讓行政罰不因罰金判決而被撤銷;但司法院質疑刪除法人罰金刑後,形同替法人除罪化,且無「主刑」也就不能有沒收不法所得的「從刑」,導致司法部、法務部意見不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