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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地都更趨嚴 財部:法制問題

中央社/ 2014.11.12 00:00
(中央社記者韋樞台北12日電)立委關切國有地經常變相淪為圖利廠商與財團之嫌,要求財政部500坪以上國有地不得參與都更。財政部長張盛和表示,國庫困難,國有地活化會帶來進帳,但參與都更則是法制問題。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部分委員今天質詢國有土地參與都更情形,同時提案,鑑於國有土地常以活化之名進行都更計畫,但常發生變相圖利廠商和財團之嫌,為有效控管國有土地資產,避免淪為財團牟利工具,建請研議500坪以上國有地不得參與都更,500坪以下者不得參與私辦或以建商為「實施者」的都更。

張盛和指出,立委們要求政府公辦都更,其實意思是要政府自辦都更,但得自己編預算,但政府財政困難,土地活化後,可讓國庫進帳,若還要自編預算都更,會讓政府財政更困難,所以才要讓民間專業參與,幫政府分攤,但民間企業總要有獲利才會參與,畢竟民間企業不是公益事業。

至於立委不解,為何近期新北市的都更案都是冠德得標,台北市的捷運共構案都是日勝生得標。

張盛和則說,招標制度是公開的市場制度,除非招標規定不合理,若招標合理公開,每次都是某廠商標到,那只能算他厲害。

他強調,雖然國產法53條規定,500坪以上土地不出售,但這項規定未限制到地方政府,財政部也管不到地方政府,財政部只能希望地方政府配合,發函到地方頂多是存查,管理和使用的權利在地方政府,但這是法制問題,只能用呼籲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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